住房城鄉建設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綠色農房建設的通知
建村〔2013〕190號
減廢、經濟美觀、健康舒適”的綠色農房建設,推動“節能、減排、安全、便利和可循環”的綠色建材下鄉,現通知如下。發展意識,逐步建立并完善促進綠色農房建設的政策措施,建成一批綠色農房試點示范,帶動一批綠色建材下鄉,力促環京津、長三角、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內的綠色農房比重顯著提高。(二)基本原則
堅持問題導向,突出工作重點。針對本地區當前農房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,找準制約綠色農房建設、綠色建材下鄉工作的關鍵環節,實現重點推進。
堅持尊重實際,保持農村特色。結合當地氣候條件和農村實際,盡量使用被動技術,避免采用復雜設備。充分利用當地經濟適用的綠色建材,傳承傳統工藝,改良傳統農房,保持傳統風貌。
堅持規劃統籌,試點示范先行。將綠色農房、綠色建材分別納入村莊規劃和產業規劃統籌實施。通過試點,建成一批示范綠色農房,總結成熟的技術方法,再進行大規模推廣。
堅持政府引導,以農民為主體。制定引導性的激勵政策措施,鼓勵農民建設綠色農房。充分尊重農民意愿,以農民為主體實施。
三、主要任務
(一)探索綠色農房建設方法和技術
各地要按照《綠色農房建設導則(試行)》(見附件,以下簡稱建設導則)要求,針對本地區推動綠色農房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,結合本地區自然、地理、氣候等特點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,總結應用成熟、經濟可行的綠色建設技術和基層工作經驗,制定本地區實施建設導則的綠色農房建設技術細則。
(二)推廣鄉土綠色建筑
各地要按照建設導則要求,以生土等仍使用較為普遍的傳統農房改造為重點,推廣新型抗震夯土農房等技術成熟的鄉土綠色建筑,保持建筑的民族和地域特色,提升質量安全性能,優化功能布局,提高居住舒適性。各地在推進鄉土綠色建筑時要做到就地取材、經濟易行、施工簡便,要為當地居民所認可,容易復制和推廣。